各科室:
为进一步规范院内工作人员与供应商业务往来行为,建立医 院与医药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业务交流的正常渠道,结合医院实际, 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,决定制定《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供应 商代表管理制度》,现予以印发,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执行
中共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支部委员会
2024 年 6 月 7 日
详见附件。
宜三中医支〔2024〕24号 关于印发《供应商代表管理制度》的通知.pdf
供应商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表等.docx